有片|米其林推薦「王家燻羊肉」遭控肉塊長蛆 店家回擊喊告!揭這點不合理
【記者陳力維、王志弘/綜合報導】立冬進補、吃薑母鴨羊肉爐的季節到了!不過台南一家曾連續2年獲米其林推薦的羊肉爐名店,遭薛姓女網友二度爆料,聲稱她購買10多包冷凍羊肉爐回家,其中一包的肉塊竟然長蛆了,懷疑店家的冷凍羊肉爐「放很久才拿出來賣」,獲悉店家否認後,薛女更二度發文點名「確確實實就是『王家燻羊肉』」,聲稱有LINE聯繫對話紀錄、當天去買時的行車記錄器資料、監視器畫面可證。而「王家燻羊肉」則嚴正否認,更氣憤表示羊肉塊顏色、形狀和自家產品不同,限女網友一週內公開道歉否則提告。
女網友PO網指控,在台南「王家燻羊肉」購買的冷凍羊肉爐,其中一包竟有蛆蟲。當事人拍攝照片影片存證。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薛女強調有通聯紀錄、監視器、行車記錄器可證
薛女二度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指控,11月1日要南下屏東拜拜,當天下午大約2點有撥電話給店家預訂外帶12份羊肉爐,下午3點左右到王家燻羊肉,他們夫妻倆還在現場點了3樣菜和麵線吃,「這些都有通聯紀錄、和監視器、行車記錄器可供警察調查」。當天他們夫妻倆帶著12份冷藏包裝回台中,分送給朋友吃,沒想到隔天11月2日,朋友在吃羊肉爐的時候,居然發現羊肉塊有長蛆蟲。
當事人表示,煮食「王家燻羊肉」時,發現肉塊有蛆蟲。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對店家否認是自家羊肉感到憤怒
她說,朋友傳來照片、影片讓他們看,感到覺得噁心又氣怒,沒想到請朋友吃有名氣美味的羊肉爐,卻害朋友吃到長蛆蟲的羊肉塊,當下真的很憤怒,沒想很多就直接網路PO文,引起社會媒體關注。之後爲何刪文?是因這是朋友品嚐到的,她沒有經過朋友的同意就直接發文,怕造成朋友困擾才刪文,現在朋友看到新聞媒體報導,憤怒指控店家居然不承認是他們自家的羊肉,沒有想改進的意思,也不道歉。
當事人拍攝照片存證,稱聲「王家燻羊肉」肉塊有蛆。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薛女聲稱致電反應時被店家掛電話
薛女強調,3日上午撥電話到店家表明身份,店家立馬掛電話、態度十分不好,她之所以二度發文控訴,是澄清她說的都是事實,好讓人知道食安問題重要性,別再發生了,所以她只好公開檢舉,讓警察機關,食安單位介入調查。
女網友轉貼照片,朋友挑出蛆蟲拍照存證。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王姓負責人:一生努力毀在她手上
不過,「王家燻羊肉」嚴正否認指控。負責人王錦泰受訪時怒稱,看照片覺得羊肉的顏色、肉塊形狀都與他們家的不一樣,且如果羊肉塊煮食過,蛆蟲應該會飄浮在湯汁上,怎麼會還在肉塊表面,認為女網友根本是誣告、損害他們家的名譽,控薛女沒道德、沒良心,他一生努力都毀在對方手上了,限薛女一週內公開道歉,否則提告。
王錦泰進一步指出,外帶要冷肉、冷湯,包起來馬上放置冷藏,確保品質,絕對不可能隨便。他強調,要生蟲至少要3、4天,而且不能有湯,「百分百不是我的東西生蟲!對方誣賴我,想要毀滅我畢生成果,我不會善罷甘休,會用生命奉陪到底!」
女網友二度發文指控「王家燻羊肉」有食安問題。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業者強調,會用生命捍衛商譽,奉陪到底。讀者提供
南市衛生局稽查皆符合規定
記者爆料網指出,台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民眾於社群媒體反映羊肉爐業者外帶調理包疑似有病媒出現情形,恐有食品衛生安全疑慮一事,衛生局接獲通知後於當日(3日)派員前往稽查該餐飲業者,現場稽查結果場區及環境符合規定,產品責任險亦符合規定,另要求該業者加強原料驗收管理,倘有品質不佳不得使用,調理包裝時避免食材遭受污染。
衛生局強調,餐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加強原料驗收、保存及有效日期檢查,有助於確保所供應食品之衛生安全。衛生局提醒業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若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民眾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0800-28500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王家燻羊肉」店內消費者用餐情形。翻攝自Google商家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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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https://www.knews.com.tw/news/B5F83EC677F3D11F5975518539BDA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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