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協化學品法規因應策略與近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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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2018年11月12日國際化學品政策宣導網

自台灣新南向政策上路以來,對於東協的投資持續增加,根據經濟部國貿局近5年(至2016年)的資料顯示,我國對新加坡的投資占比最高(47%),其次為越南(32%)。

根據2017年的財政部統計資料,東協為台灣化學品及塑膠與橡膠相關製品世界出口第二大市場,而化學品管理為國際各產業貿易中須關注的重要的法規,今年10月22日經濟部工業局主辦之「東協化學品管理因應策略宣導會」,特別邀請到新加坡化學工業產業協會(Singapore Chemical Industry Council Limited,SCIC)兩位資深業界講師,針對新加坡及東協國家化學品管理法規的進展及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HS)之管理機制進行說明。

新加坡以生命週期觀念建立化學管理框架

講師分享新加坡化學管理框架,主要由各主管機關分別對管轄範圍內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包含化學品生命週期的不同階段,針對產品初期發展、製造、運輸、儲存、販賣、使用、以及最後廢棄的生命週期進行管理。

例如進口時,儲存和運輸皆須進行申報及許可申請,且連結海關的進口資料作必要的管控和追蹤。而針對危害性化學品,新加坡民防部隊即要求在進口、儲存、運輸以及建造用途時申請執照。而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ational Environment Agency)也要求購買危害性化學品時須申請許可,並進行正確的標示。

另外為符合水俣公约的要求,新加坡在2020年起也將禁止特定含水銀產品的製造、輸入及出口,例如電池、化妝品、節能燈泡和某些醫​​療設備等。

新加坡GHS制度落實與業界合作 在GHS制度落實方面,講師除了說明新加坡對於GHS標示的要求,也提到當廠場現場中完整的GHS標示在實務上不可行時,應將標示資訊簡化,降低過多複雜的資訊展示,但此規定並不適用需要運送到其他廠場時的標示。

另外在出口方面,進口後再重新出口、以及儲存將出口的國內製造之危害性化學品時,都依相關規定進行標示,並符合出口目的國家之法規要求。其中更令人驚豔的是講師分享之業界與新加坡政府於法規制訂時之技術合作,彼此透過密集的諮詢與業界經驗分享,取得法規與經濟發展之平衡之作法,亦是台灣可積極參考之作法。

其他東協國家管理規範持續發展

講師也針對其他東協國家化學品管理規範最新進度進行介紹,摘要如下:泰國正在建立第一份既有化學物質清單,預計會於2020年公布; 越南於2017年11月已正式實施化學法法令,透過清單進行工業及前驅化學品的管理規範,目前也正在建立化學物質清單; 柬埔寨、寮國、緬甸目前仍著重於GHS的執行; 菲律賓則持續檢視預製造及預進口的新化學物質通報規範,以及其他管制清單; 馬來西亞與印尼目前持續評估及調整其化學品管理框架。

東協國家是我國進來貿易往來的重要區域,經濟部工業局提醒我國廠商應隨時掌握東協各國化學品管理法規的近況,採取因應法規需要的措施與行動,並及早準備未來法規發展所需的合規相關資料,確保出口貿易活動能符合當地的相關規範。  

參考資料

※ 轉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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