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署招牌不再冠 法院 兩字了 農曆年前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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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邱太三上午在司法節學術研討會指出,為避免民眾混淆檢察官和法官的角色,農曆年前將更換全國檢察機關的招牌名稱,未來檢察署不會再冠上「法院」兩字。

  • 法務部長邱太三指出,未來更換全國檢察機關的招牌、取消「法院」兩字,可避免民眾混淆。(記者項程鎮攝)法務部長邱太三指出,未來更換全國檢察機關的招牌、取消「法院」兩字,可避免民眾混淆。(記者項程鎮攝)

邱太三表示,將「法院」兩字從檢察機關名銜中拿掉是社會與法界的共識,取消「法院」兩字不會影響院檢的「對應」關係,以台北地檢署為例,目前北檢招牌上的名稱是「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未來不會冠上「法院」兩字。
邱太三指出,法務部已修改法院組織法,將採「包裹修法」,讓所有法律中、檢察署前冠上「法院」兩字都取消掉,草案雖還在立法院,但法務部先行更換檢察署招牌也不致產生問題。
邱太三還指出,為配合司法院即將推動的國民參審制,法務部將修改內規,未來檢察署將比照法院合議制,針對重大案件採取團隊辦案,且起訴時,檢察官團隊將共同具名,並打破目前檢方公訴組和偵查組的限制,讓起訴檢察官也要到法院出庭論告。
邱太三還認為,法務部近來推動的「刑法沒收新制」、「洗錢防制法」等新制和法案,顯示法務部的職掌,不僅是狹義的刑事政策與偵查,更廣泛包括司法保護業務、為國家公權力實現的行政執行業務,甚至是國家所有法律問題的顧問,期望各界能給法務部建議指正,讓台灣的法制更加周延齊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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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308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