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中介費收取模式受質疑 購房人:能否按單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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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中介費收取模式受質疑 購房人:能否按單收費

東方財經網 2017-04-18 17:53:26 來源:北京晚報

房產中介費收取模式受質疑

購房人建議:能否按單收費 前期收費能不能按進度收費?

“中介先收了錢,退回來可難了。”“網購都可以先驗貨再付款,中介服務為何不行。”“錢已落袋,經紀人認真服務的動力在哪。”上周,本報報道了幾位購房人新政之後二手房交易和平解約卻追不回中介費的煩惱,引起了不少共鳴。有購房人提出,前期一次性支付中介費的方式,對購房人權益保障不夠。

付了錢服務差找誰說?

“對於中介先收費再服務,我是有意見的。”市民孫女士是樓市新政之後上車買房的購房人,雖然購房資質並未受到影響,但首套房貸款利率的提高,還是增加了她的月供支出。也因此,無意中成為檢驗經紀人業務能力的一塊“試金石”。

“從新聞上看到首套房貸款利率調高那天,我剛開完申請貸款所需的收入證明。”孫女士清楚地記得,要是按照新的貸款利率,她的收入数字恰巧少了幾十元,她必須得重新開具一張,“我就打電話諮詢經紀人,是不是有這麼一回事,你猜怎麼著?他竟然告訴我沒聽說、不知道。”

一位做房產業務的經紀人,不了解最新的樓市政策,這讓孫女士第一次產生“不專業”的想法。“那時我才回想起,3・18的新政也是我們自己了解的,而不是經紀人告訴我們的。”

接下來,辦理銀行貸款時,孫女士又被“閃”了一回。“面簽之前,我一直打電話問經紀人需不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他直說不需要,約定的日子就到了,突然說得打印銀行流水單。”

連貸款材料這種基礎事務性的工作都做不好,經紀人的懈怠和疏忽,在孫女士看來,和提前收取服務費有莫大關係。9萬元的中介費,在簽訂合同的當天就被要求全額付了出去,而合同條款中對於中介該提供什麼標準的服務,卻沒有細緻的說明。

“換句話說,經紀人提供什麼水平的貸款服務,在我交完錢后,就一點制約手段都沒了。”孫女士提出,先付費后服務的模式下,對購房人的權益保障不夠。

流程有次序 付錢卻一次?

“我們並非不尊重經紀人的勞動,可交易沒成中介費一分錢不退,這着實不合理。”購房人吳女士感嘆道。本報報道后,吳女士也向記者反映,自己同樣遭遇了因為新政原因喪失了購房資格,經和平協商后,購房定金可退但十多萬元中介費不退的境遇,令她惆悵莫名。

“經紀人說,如果簽約當天不先交中介費,過不了公司系統,他們便無權為我提供服務。”吳女士提起,刷卡支付全額中介費當天,她曾就付款方式問題提出過異議,可中介機構以“程序規定”為由搪塞了過去。而今,她更加堅持,這個程序存在不合理之處。

“個人買房,就我的了解,在簽約之後,有購房資質審核、房源核驗、網簽、貸款申請、繳稅、辦理過戶這麼些環節,歷時一個多月。這個程序是有先後次序的,為何中介費用卻得一次付清?”吳女士說,按照北京目前的房價水平,一套五環里的小戶型,一次交易的中介費用也在八九萬元,對普通家庭來說並不是個小數目。那麼,為了保障履約過程中提供者的服務質量,中介費用能否按程序分次支付?比如,簽訂合同當天、網簽完成后、過戶辦理完,按三個節點、分比例支付。

“如今的網購都是先驗貨再確認打款,中介費能不能也借鑒這點?不能服務費用都付完了,服務其實剛剛開始。”

內容相同 能否按單收費?

除了對前期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存在爭議外,也有更多的購房人提出,二手房市場執行了多年的按購房款多寡收取中介費的計費模式,也有待商榷。

“由於現在是房子賣價越高,中介機構能拿到的中介費越多,有些經紀人難免會傾向於站在業主那邊。”購房人白先生就在討論中提出,在他看房的過程中,他明確感覺到,經紀人對於房價上漲多持支持態度。有一次,他甚至親耳聽到經紀人當著他告訴業主,價格可以比市場價略高2000元/平方米,以給買家一點兒砍價的“實惠”。而這實惠,其實是虛假的。

“300萬元的成交和1000萬元的成交,後者成交難度是大一點,但成交服務的內容其實是一樣的。”在白先生看來,既然服務內容一樣,都是從簽約、繳稅到辦理過戶的流程,那能否將計費方式改為按單收取,每成交一單,經紀人可以拿到多少中介服務費。“這樣,作為市場弱勢方的買家的利益兼顧了,經紀人的服務也得到了回報。”

本報記者 趙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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